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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批次总承包(设计-采购-施工)
发布时间:2018-05-02   发布人:业务七处

 

郑州航空港兴港电力有限公司2018年第二批输变电工程第一批次

项目总承包(设计-采购-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州航空港兴港电力有限公司2018年第二批输变电工程 已由郑港经发【201847号文件批准,招标人为郑州航空港兴港电力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企业自筹例为100%项目条件,现对该工程第一批次项目总承包(设计-采购-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

2.2项目概况及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2个标段

1标段项目概况:110千伏河苑输变电工程,新建变电站1座,征地面积约3.67亩;变电站终期规模为3×63兆伏安,本期规模为2×63兆伏安;110千伏终期出线4回,本期出线2回;10千伏终期出线48回,本期出线32回;110千伏线路路径长度为12.2千米。

2标段项目概况:110千伏南站输变电工程,新建变电站1座,征地面积约4.23亩;变电站终期规模为3×63兆伏安,本期规模为2×63兆伏安;110千伏终期出线4回,本期出线2回;10千伏终期出线48回,本期出线32回;110千伏线路路径长度为0.2千米。

备注: 110千伏线路路径实际长度以接入方案为准。

2.3招标范围:包括独立收集项目过程中所需资料、系统接入、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物资采购、检测检验、调试、验收、保修及相关服务(以招标文件为准)。

2.4工期要求:合同签订之日起180日历天

2.5质量要求:咨询、设计符合现行规范、规程、规定、标准要求,施工(含物资采购)符合现行国家、电力行业规范验收合格标准。建筑评价标准以招标文件为准。

2.6 安全目标:确保"八个不发生"。不发生电网建设事故;不发生人身死亡和重伤事故,严防人身轻伤事故;不发生有人员责任的设备事故;不发生电网建设质量事故;不发生大型施工机械设备损坏事故;不发生火灾事故;不发生负同等及以上责任的交通事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①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②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工程测量)甲级或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

工程咨询(火电专业)甲级资质。

3.2 拟派项目总负责人(总承包单位)须具有10年及以上工程项目管理经验,项目总负责人201511日以来至少担任一个电力行业110千伏及以上输变电工程项目的总负责人。投标人须提供项目总负责人的劳动合同、业绩合同、近3年社保证明及高级职称等材料。项目总负责人与设计、勘察、咨询、施工负责人均不得重复。

3.3 投标人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资格、高级职称和201511日(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以来电力行业110千伏及以上输变电工程项目设计业绩;拟派项目勘察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岩土工程师资格、中级及以上职称和201511日(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以来电力行业110千伏及以上输变电工程项目勘察业绩;拟派项目咨询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资格、中级及以上职称和201511日(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以来电力行业110千伏及以上输变电工程项目咨询业绩;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中级及以上职称和201511日(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以来电力行业110千伏及以上输变电工程项目施工管理业绩,且未在其它在建工程担任项目经理。

3.4投标人应提供由项目所在地或企业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查询内容应涵盖:法人、法定代表人、项目总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在有效期内)。

3.5在评标阶段,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评标专家委员会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对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将同招标文件等资料一同归档保存。

3.6 每个投标人只能中标一个标段。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 鉴于本次招标项目共有二个标段,为避免项目不充分竞争,在报名截止后每个标段报名人数低于5人(含5人)时,招标人可自行确定该标段重新组织招标。

4.  报名须知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428日至201857日,每日上午93012:00时,下午133016:30(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除外),在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航空港区金港大道与星港路交叉口向东200米)报名。

4.2 报名时需携带以下材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

2)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

3)拟派项目总负责人项目管理年限证明、劳动合同、业绩合同及竣工验收报告、近3年社保证明及高级职称;

4)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劳动合同、业绩合同及竣工验收报告、近3年社保证明及职称;

5)检察院开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记录。

以上资料均要求提供原件及与原件核对一致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业绩证明资料可不提供原件),复印件一式两份并胶装成册,所有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注:本项目报名必须先注册成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诚信库会员,经审核通过后进行网上报名登记,同时进行现场报名确认。具体步骤详见航空港实验区交易中心网(www.zzhkgggzy.cn)首页公共服务--办事指南栏目内“诚信库申报须知”。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5.2 领取地点:在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航空港区金港大道与星港路交叉口向东200米);

5.2 招标文件售价 1000元,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6.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航空港区金港大道与星港路交叉口向东200米);

6.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郑州航空港兴港电力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航空港区鄱阳湖路与长安路交叉口润丰锦尚5

联系人:李女士

电话:0371-56567920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址:郑州市商务外环路23号中科金座大厦(中原银行)8

联系人:赵女士  李女士

联系电话:037165928010  65928013

邮箱:HNJDZB@163.COM

行:建行郑州直属支行

    号:4100 1526 0100 5020 2373

郑州航空港兴港电力有限公司

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2018 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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