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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电冶分公司烟气超低排放改造EPC项目
发布时间:2016-06-20   发布人:业务四处

焦作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电冶分公司烟气 超低排放改造EPC项目招标报名公告
2016-06-20    采购与招标网
  • 招标编号:
  • 招标编码:CBL_20160620_24318924
  • 开标时间:
  • 所属行业:能源,市政房地产建筑
  •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 资金来源: 其它
  • 所属地区:河南
  • 招标代理: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 招标人:焦作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电冶分公司

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受焦作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电冶分公司委托,就焦作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电冶分公司1*130t/h+2*150t/h锅炉烟气超低排放改造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报名,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焦作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电冶分公司烟气超低排放改造项目

1.2建设地点:河南省焦作市中站区跃进路188

1.3施工工期:签订合同后,120日完成三台锅炉烟气超低排放改造。

二、招标内容:

电冶分公司有三台高、低混合流速循环流化床锅炉。目前,脱硫装置采用炉内喷钙技术;脱硝装置采用SNCR烟气脱硝技术,还原剂为尿素;除尘装置为电袋复合式除尘器。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满足当前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电冶分公司计划2016年对三台锅炉实施超低排放改造,改造后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分别低于5 mg/Nm335 mg/Nm350 mg/Nm3。本工程范围为1#2#3#锅炉的超低排放改造,主要包括:脱硝部分在原有SNCR脱硝设施的基础上,增加SCR(选择性催化还原)系统,包括SCR脱硝系统、省煤器改造等;脱硫、除尘采用一体化技术,其中脱硫采用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除尘采用湿电或管束除尘器等有稳定运行业绩的脱硫除尘一体化技术,包括脱硫系统、除尘系统、风机改造等的设计、供货、土建、安装、调试、现场服务、性能保证、培训、验收等,并包含提供技术资料、技术服务和税金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或联合体)资质要求:

1)投标人(或联合体双方)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合法经营资格,并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投标人(或联合体)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环境工程(大气污染防治工程)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和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资格和能力;

3)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营业执照注册资金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

4)投标人(或联合体)具有已投入运行的25MW及以上级别机组脱硝、脱硫、除尘超低排放业绩合同(运行三个月以上,项目含设计、采购、施工),并提交与合同对应的环保部门的验收证明或有资质的第三方报告(证明及报告可为复印件),证明或报告均应显示烟尘、二氧化硫排放浓度分别小于535mg/Nm3,显示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小于50mg/Nm3

5)投标人(或联合体)拟派项目经理具备有效的机电工程或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质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6)投标人(或联合体双方)具备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7)投标人(或联合体双方)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8)投标人(或联合体双方)在最近3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9)投标人(或联合体双方)须提供有效的人民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证明;

10)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时需出具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双方职责;

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16620日至2016627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郑东新区商务外环与九如路交叉口向东200米中科金座8812房间(郑州银行隔壁)

五、投标人报名时提交的资料:

1、投标人(或联合体双方)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或联合体双方)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的身份证;

3、投标人(或联合体)的有效的工程设计环境工程(大气污染防治工程)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或联合体)具有已投入运行的25MW及以上级别机组脱硝、脱硫、除尘超低排放业绩(运行三个月以上,项目含设计、采购、施工),并提交与合同对应的环保部门的验收证明或有资质的第三方报告(证明及报告可为复印件),证明或报告均应显示烟尘、二氧化硫排放浓度分别小于535mg/Nm3,显示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小于50mg/Nm3

5、投标人(或联合体双方)的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6、投标人(或联合体)拟派项目经理具备有效的机电工程或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质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7、投标人(或联合体双方)在最近3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承诺书;

8、投标人(或联合体双方)具备有效的人民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证明;

9、联合体投标时需出具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双方职责。

以上资料均需验原件,留存加盖投标人有效印章的复印件1套。

备注:资料不齐全者将不接受报名。

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人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人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六、资格预审

招标人将视具体报名情况决定是否进行资格预审(采取有限数量制)。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发布。

八、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焦作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电冶分公司

联系人:李江 刘霖杰

电 话: 15978799598 13462429585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杜女士

电话:0371-65928024

地址:郑东新区商务外环与九如路交叉口向东200米中科金座8812房间(郑州银行隔壁)

焦作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电冶分公司

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2016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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