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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惠济区岗李村合村并城安置区一期项目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6-03-07   发布人:业务六处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州市惠济区岗李村合村并城安置区一期项目已经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南骏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自筹资金,招标人为河南骏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郑州市惠济区岗李村合村并城安置区一期项目位于郑州市惠济区绿荫路以北、绿城路以南、天英街以西、天轩街以东A-05地块,总建筑面积约16.5万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12.9万㎡,地下建筑面积约3.6万平方米。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招标范围为该项目施工图纸设计的土建、安装工程(详见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本项目分为2个标段。

一标段工程规模:总建筑面积约8.5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6.7m2,地下建筑面积约1.8m2。包括4#楼、8#楼、9#楼、11#楼、12#楼、13#楼、15#楼、16#楼、17#楼及相应地下车库。

二标段工程规模:总建筑面积约8.0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6.2m2,地下建筑面积约1.8m2。包括1#楼、2#楼、3#楼、5#楼、6#楼、7#楼、10#楼、14#楼及相应地下车库。

地下车库以B-D轴南侧3.9米为分界线。

2.3项目招标估算价:约22000万元。

2.4计划工期:42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资质条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证书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且证书合格有效;

3.3业绩要求:投标人至少具有一项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定义:竣工验收日期在201211至投标截止时间内且单项合同建筑面积≥100000平方米的住宅工程)

3.4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且注册单位为投标人的注册证书;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有效期内);具有工程系列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并且至少担任过一项类似项目的项目经理职务;为投标人在职正式员工,与投标人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的12个月内,投标人已为其缴纳连续6个月及以上的养老保险;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提醒各投标人:投标文件中拟派项目经理应与报名阶段保持一致,否则,应在开标前向招标人申请办理变更手续;此为实质性响应条款,不符合的,将导致废标。

3.5 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度(2012年度-2014年度)经社会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审计报告中无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未出现连续三年亏损;

3.6信誉要求:投标人没有处于破产、被责令停产、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状态;未有不良行为记录,未因质量、安全、诚信等原因被国家、省、市有关部门行政处罚;

3.7投标人在投标时须提供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人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含法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授权委托人;开标当日须在查询有效期内);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 投标人可就上述两个标段进行投标,但只允许中一个标段。

4、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应在开标前从基本账户每标段提交8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详见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37日至2016311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30分,下午1430分至16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810室(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23号中科金座八楼810室)报名。投标人报名时须派项目经理和委托代理人携带以下资料:

1)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拟派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职称证、劳动合同、养老保险交纳证明、无在建工程承诺(格式自拟,盖企业公章及法人代表章);

5)企业、拟派项目经理符合本招标公告相关业绩要求的合同、竣工验收资料;

6)企业2012年度-201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及报表。

注: a.以上材料除特别注明外均须出示有效原件及加盖投标人公章复印件两套;所有复印件必须是清晰、完整的。投标人应将相关证件的变更、延期等材料一并复印盖章,资料不完整、不清晰的报名申请,工作人员将不予接纳,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人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人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5.2 招标文件每份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另行通知。本项目不支持邮购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南骏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中原区棉纺西路6#

联系人:于女士 

 话:0371-67681261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23号中原银行八楼

联系人: 牛先生 李先生

 话:0371-65928319 0371-659545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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