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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警察学院新校区新建大门工程施工(二次)
发布时间:2015-11-30   发布人:业务二处

 

河南警察学院新校区新建大门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河南警察学院新校区项目已由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豫发改社会【20101657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南警察学院,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及银行贷款,其中自筹65%,银行贷款35%。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对新建大门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河南警察学院新校区位于郑州市郑东新区龙子湖东路1号,本次招标内容为新建北大门,工程造价约400万元。

招标范围:北大门工程施工(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计划工期: 90日历天。

质量目标: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并具备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或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2012年以来具有类似大门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拟派项目经理要求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在投标企业工作满5年,2012年以来具有类似大门工程施工业绩。(注:同一个业绩不得在3.13.2项中重复)

3.3 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注册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以公告发布日期之后开具的为准),内容涵盖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

3.4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报名条件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23号中科金座大厦8楼)814房间报名。

4.2 报名携带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

3)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身份证、社保证明;

4)联合体协议(如果有);

5)拟派项目经理执业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投标企业为其缴纳满5年的社保证明;

6)招标公告中要求投标人、项目经理分别须具备的业绩合同文件;

7)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以上资料报名时审验原件,留复印件一套存档(复印件须按顺序装订成册并加盖报名企业公章)。

5.资格审查

如报名企业过多,招标人对报名企业进行资格预审,只有通过资格预审的报名企业才能参加投标。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http://www.hnzbcg.org.cn)上公开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南警察学院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曾伟   张蕊       联系人:程斌   张鹏博

  话:0371-86118298       话:0371-65928017  65928019

  真:0371-86118298       真:0371-65928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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