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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市财政局中央空调更换项目二次
发布时间:2015-04-16   发布人:业务五部(开封)

开封市财政局中央空调更换项目二次竞争性谈判函

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受开封市财政局委托,就开封市财政局中央空调更换项目进行二次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竞争性谈判。

一、竞争性谈判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开封市财政局中央空调更换项目

项目编号:汴财谈[2015]9

二、竞争性谈判项目简要说明:

项目金额:约145万元

建设地点:开封市财政局院内

采购范围:磁悬浮离心式水冷冷水机组、冷却塔、换热站、泵站、及控制柜及相应配套设施及设备、管道及连接电缆线路(包括方案设计、施工、安装、调试等所有工程)。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不少于500万元、具有空调设备销售及维修资质)、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投标产品须有厂家针对此项目的专门授权

4、需取得制造厂家的资格声明;

5、需提供厂商的生产许可证;

6、一个品牌只许一家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且一个代理商只能代理一个品牌参加本项目投标;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谈判文件出售信息:

    文件出售时间:2015416日至2015420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文件出售地点: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代理服务大厅5015室6号窗口(地址:在郑开大道与三大街交叉口开封市民之家五楼)

文件售价:人民币1000元/份(售后不退)

购买谈判文件时需携带:

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2)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3)制造厂家的授权书

4)制造厂家的资格声明;

5)厂商的生产许可证;

6)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机构所在地检察机关对企业、法定代表人出具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开具日期应在两个月有效期内

报名时请携带以上材料原件备查,同时提供上述材料的复印件一套并加盖公章

投标厂家在投标文件递交前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和资信保证金(见汴交管委〔2014〕1号文),投标保证金金额为项目估算价的2%,资信保证金金额为项目估算价的10%。

五、谈判响应文件接收信息:

谈判响应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15424上午9时00分

谈判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5424上午9时30分

谈判响应文件接收地点: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会议室(地址:在郑开大道与三大街交叉口开封市民之家五楼)

六、谈判信息

    谈判时间:2015424日上午9时30分

谈判地点: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会议室

谈判时携带资格证件及其他相关证件原件。

七、本次竞争性谈判联系事项

招   标  人 :开封市财政局

联   系  人 : 先生

电       话 :13937818962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女士

电       话 :0371-22618171  13837893001    

电 子 邮 箱 :hnjds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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