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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始县中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发布时间:2015-03-23   发布人:业务六处

 

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固始县中医院(招标人)委托,就其所需医疗设备进行公开招标,现发布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固始县中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二、资金来源:自筹

三、招标范围:

本项目共分四包,各包内容分别为

货物:包1:数字胃肠机  1台;

2C臂机       1台;

3:心脏彩超机   2台;

4:体检中心设备一批。

服务:上述各包医疗设备的供货、运输、安装、调试、验收、人员培训、

质保期服务及其他伴随服务。

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四、报名资格要求

4.1投标人须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以下简称“合格来源国”)的独立法人,经营范围包含:医疗器械的生产(制造商)或销售(代理商);

4.2投标人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4.3经销商的经营范围须包括拟投产品,包1、包2及包3的投标人须取得拟投产品制造商或中国境内办事处或中国总代理经销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4.4拟投产品的医疗设备注册登记证及登记表 (1、包2及包3须在报名时提供复印件,包4须在开标时提供指定产品的复印件)(如国家有相关规定);

4.5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人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开标时须出具);

4.61、包2及包3均不接受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同时投标。

4.7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它资料。

五、报名资料 

     5.1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含有相关经营范围,且年检合格)、税务登记证;

5.2授权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

5.3投标人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5.4拟投产品的产品授权书(包1、包2及包3的经销商报名时须提供);

5.5拟投产品的医疗设备注册登记证及登记表 (1、包23的投标人须在报名时提供复印件,包4须在开标时提供指定产品的复印件);

5.6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开标时出具);

5.7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它资料。

    报名企业须保证其报名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资料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报名人若未按上述要求准备报名资料的,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报名。

报名时除有特殊要求的外,均需提交资料原件进行审验,复印件壹套按以上顺序用A4纸复印装订成册,所有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经核查无误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验证后退还原件,留复印件存档。

六、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15323日至2015327日上午8:30-12:00时;下午14:30-

17: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正常休息)

    报名地点: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813室(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23号中科大厦8楼)。

    联 系 人:董女士   任女士

    话:0371-65928756  0371-65928023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和《河南省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同时发布。

固始县中医院

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三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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