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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公安档案馆建设工程造价咨询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5-02-15   发布人:业务十一处

 

河南公安档案馆建设工程造价咨询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南公安档案馆建设工程已由河南省发改委以豫发改设计〔201462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南省公安厅,建设资金来自河南省财政全额预算,招标人同为河南省公安厅。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受河南省公安厅的委托,代理本项目的招标工作,现对该项目工程造价咨询项目的招标工作,现就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河南公安档案馆建设工程造价咨询项目

2.2 建设地点:郑州市商鼎路与康平路交叉口西南角

2.3 招标范围: 从河南公安档案馆建设工程造价咨询项目施工图预算编制开始到工程审计结束为止的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

3.资格要求

3.1 报名企业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2 报名企业应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

3.3 报名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

3.4 报名企业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在20121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类似公共建筑工程造价咨询业绩(单体工程造价3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

4.报名须知

4.1 报名时间:201532201536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30

4.2 报名地点: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与九如路交叉口中科•金座 801室)。

 4.3 报名携带资料:

1)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副本);

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4)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

5报名企业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在20121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类似公共建筑工程造价咨询业绩(单体工程造价3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各壹份。

报名企业须保证其报名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报名人若未按上述要求提供报名资料,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报名。

以上资料报名时审验原件,留复印件二套存档(复印件须按顺序装订成册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和《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公开发布。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河南省公安厅

办公地址:郑州市金水路9

联 系 人:崔先生

    话:0371-65881193  65882140

招标代理: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与九如路交叉口 中科•金座 801

联 系 人:巫先生

    话:0371-65928020

    箱:hnzbj11c@126.com

                                             

                               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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